充装量充满启动方式电磁工作压力2.5MPA工作电压DC24V工作电流1A
气体灭火系统的调试应在系统安装完毕,并宜在相关的火灾报警系统和开口自动关闭装置、通风机械和防火阀等联动设备的调试完成后进行。6. 1. 2气体灭火系统调试前应具备完整的技术资料,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 0. 2条和第5. 1. 2条的规定。6. 1. 3调试前应按本规范第4章和第5章的规定检查系统组件和材料的型号、规格、数量以及系统安装质量,并应及时处理所发现的问题。6. 1. 进行调试试验时,应采取可靠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6. 1. 5调试项目应包括模拟启动试验、模拟喷气试验和模拟切换操作试验,并应按本规范表C-4填写施工过程检查记录。。6. 2. 3设有灭火剂备用是且储存容器连接在同一集流管上的系统应按本规范第E.4节的规定进行模拟切换操作试验,并应合格。

灭火剂输送管道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螺纹连接时,管材宜采用机械切割;螺纹不得有缺纹、断纹等现象;螺纹连接的密封材料应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填料挤入管道内;安装后的螺纹根部应有2~3条外露螺纹;连接后,应将连接处外部清理干净并做防腐处理。2采用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入管内,其外边缘宜接近螺栓,不得放双垫或偏垫。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和长度应符合标准,拧紧后,凸出螺母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1/2且保有不少于2条外露螺纹。3已防腐处理的无缝钢管不宜采用焊接连接,与选择阀等个别连接部位需采用法兰焊接连接时,应对被焊接损坏的防腐层进行二次防腐处理。检查数量:外观全数检查,隐蔽处抽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1. 5. 2管道穿过墙壁、楼板处应安装套管。套管公称直径比管道公称直径至少应大2级,穿墙套管长度应与墙厚相等,穿楼板套管长度应高出地板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填塞密实。当管道穿越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设置柔性管段。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用尺测量。5. 1. 3管道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应固定牢靠,管道支、吊架的大间距应符合表5. 1. 3的规定,2管道末端应采用防晃支架固定,支架与末端喷嘴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0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50的主干管道,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至少应各安装1个防晃支架,当穿过建筑物楼层时,每层应设1个防晃支架,当水平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根据《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可知,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安装规范要求如下: 安装场所应满足以下要求 管网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宜设在储瓶间内。储瓶问宜靠近防护区,并应符合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有关规定及有关压力容器存放的规定,且应有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走道的出口。储瓶间的环境温度应为-10~50℃;要求室内干燥,通风良好,钢瓶不应接近热源,避免阳光直射。 安装场所应有消防电源。 储存装置安装要求 储存装置的布置,应便于操作、维修及再充装和装卸,宜留出不小于1的操作问距。 装置应固定牢固。 操作面距墙面或两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 0且不应小于储存容器外径的1. 5倍。1. 2. 4储存装置上应设耐久的固定铭牌,并应标明每个容器的编号、容积、皮重、灭火剂名称、充装量、充装日期和充压压力等;1. 3储存容器、驱动气体储瓶的设计与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气航安全监察规